委托贷款是由各级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受托人只收取按《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贷款风险,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垫支资金,不对委托人的贷款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指我行应非融资类经济关系的某一方(申请人)的要求,以我行信誉,向该经济关系的另一方(受益人),为该关系项下申请人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进行担保,而作出的一种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的某种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