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两个相对分开原则。合理调整林业部门主要执法机构与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管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开。
二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合理划分林业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构与其他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明确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机构的职责范围。做到权责统一。
三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本着有利于简化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依法管理的目标处罚,在不增加编制和经费的情况下,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到精简、统一、效能,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