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沧源自治县三项措施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全面负责排查工作,并制定本行政区域专项排查实施方案,明确县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发放宣传传单;通过沧源佤山电视台和沧源微生活上连续登载非法集资警示教育专题;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
三是强化排查管控。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针对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
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共检查注册登记经营户207户,其中:小贷公司3户、第三方支付1户、融资担保机构1户、电子商务7户、投资咨询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162户、房地产18户、“农林项目合作开发”“种植养殖”“庄园开发”2户、养老机构3户、民办院校4户,其他领域4户。发放宣传单34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5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