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债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及时成立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实现政府性债务统一归口管理,并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措施,出台了《临沧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机制预案,切实强化债务监管。
扎实做好限额管理、严控违规融资举债工作,根据上级核定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依法确定了市级和各县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2019年,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
做好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根据全市发行专项债券类型,分类制定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临沧市高速公路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临沧市公立医院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