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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意见》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步伐

发布时间:2016-10-05来源:临沧日报作者:李沁园浏览字体:[      ]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市高速公路建设步伐,将以打通昆明经临沧清水河出境通道和贯通攀枝花至大理至临沧清水河“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战略连接通道为重点,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实现8县(区)及3个国家级口岸通高速公路,构建全市互联互通两小时经济圈。把临沧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平台和面向印度洋开放的重要通道,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级战略。

《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建设高速公路768公里,建成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形成“218”高速公路网络,即:昆明至临沧有2条高速公路,临沧至清水河口岸有1条高速公路,8县(区)全部通高速公路。将按照“建成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滚动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续建并建成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临沧段)和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新开工并建成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镇康南伞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云县至临沧段、保山至凤庆至云县高速公路(临沧段),新开工并基本建成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段、耿马勐撒至沧源勐董段和沧源勐董至岗标山段。启动双江至澜沧高速公路、昔归至云县高速公路、巍山至凤庆至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沧源至双江高速公路、孟定至清水河至沧源高速公路、清水河至腊戌至曼德勒至皎漂高速公路方案研究工作。

《意见》要求,要加快前期工作,克期开工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向上汇报衔接,确保我市高速公路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按时获得相关部门审批,确保相关项目合法合规克期开工。各县(区)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要严格控制投资,强化建设管理。坚持节约原则,在满足功能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强设计、施工等各阶段和各环节的管理,强化概算审查和工程造价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全面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全面推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建品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意见》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范围,保障建设进度。要主动加强跟踪服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全程透明、合法、规范进行。

《意见》对政策措施、资金筹措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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