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制定出台《临翔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对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价、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和追责问责制,对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排位靠后、工作严重滞后的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或岗位调整。建立贫困乡、贫困村摘帽退出机制,树立争先进位、“摘帽”光荣的正确导向,制定《临翔区贫困乡、贫困村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贫困乡、贫困村退出标准,细化考核办法,2020年以前,分年度、分批次积极稳妥推进贫困乡、贫困村脱贫摘帽工作。对在要求时限前脱贫摘帽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优先提拔重用;对未能按要求时限脱贫摘帽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组织调整。
按照《临翔区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性质恶劣、问题多发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