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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14来源:临沧日报作者:刘锦春 任云会浏览字体:[      ]

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全覆盖,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

永德县以乡(镇)污水治理、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和村庄污水治理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有序推进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合理、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全覆盖,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目前,全县完成75个以上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等重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和重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他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30%以上。

乡(镇)是农村污水治理、供水设施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合理布局农村污水治理和乡(镇)供水设施,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工作落实;组织实施好农村污水治理和乡(镇)供水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村委会做好村民的宣传动员,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县住建部门牵头指导好乡(镇)污水、供水设施建设;县水务部门指导好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县财政对农村污水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稳定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镇)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将污水处理设施与自来水供水设施整体打包,采取PPP等多种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运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充分运用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认真组织包装项目进行申报,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省、市人居环境“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倡导社会帮扶、捐资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和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

加强项目验收,建立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重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验收机制,制定验收办法和标准。通过验收、实施运营项目,实行数据动态化管理,确保治理效果常态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的宣传报道,营造农村污水治理和乡(镇)自来水供水建设工作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充分带动农村群众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建设“洁净永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监督考核,将农村污水治理和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行动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评价考核内容,验收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评、工作纪律检查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专项督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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