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2012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于3月开始到5月结束。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并加大对下列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未落实对农民减免、优惠价格和收费政策的;二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履行(代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强制收取或代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交纳经营服务性收费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变相强制收费的。三是基层政府部门在给农民的补贴、补偿金中违规扣减费用变相乱收费,或转移收费主体到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村委会组织等乱收费的;四是农村中小学收取明令禁止的讲义资料费、试卷费、计算机上机费、取暖费、降温费、饮水费、补课费等,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或从中列支成本以外费用的;五是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利用垄断地位不按用户实际使用数量收费,乱摊费用、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六是农资和农产品经营者囤积农资哄抬价格,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七是执行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收费案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乱涨价、乱收费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