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自爱巢人爱家。”住房,是寻常百姓家绕不开的一个命题。
买房,是群众生活中的大事、喜事,但买了房迟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却是让人着急的糟心事。证书缺失甚至影响到居民落户、子女教育、房屋交易等生活的方方面面。
“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首先是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对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提出要求。
如何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临翔区从群众最急难愁盼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入手,探索“交房即交证”模式,让购房群众 “左手拿钥匙、右手领房本”买得放心、住得安心,向购房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答卷,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随着房地产开发迅猛发展,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成了“老大难”。去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云南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指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加强预告登记,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设,主动履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体责任,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堵心事。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就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急群众所急”。《方案》印发后,临翔区立即行动,把相关要求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交房即交证”模式,并把金玉旗缘小区作为探索“交房即交证”模式的首个试点,通过相关手续和资料的准备、不动产登记的审核工作前置,以及对不动产登记各环节进行流程再造,真正实现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用沉甸甸的钥匙打开房门,走进宽敞明亮的新房子,手执着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书,仔细端详着上面“不动产权证书”几个金灿灿的印字……李树一觉得一切美好得仿佛在梦境中。“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真是做梦都想不到,我家的房子能交得这么快,更让我惊喜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也同时交到我们手上,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的事!”李树一是金玉旗缘小区业主代表,也是临翔区探索“交房即交证”模式的首批受益者和体验者,在临翔区“交房即交证”首发仪式上,他一手拿着住房钥匙,一手拿着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高兴得合不拢嘴。
一家、两家、三家……自去年11月份临翔区“交房即交证”首发仪式启动后,仅金玉旗缘小区就已经有231户业主实现了“交房即交证”,业主在收房的同时,都拿到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仅如此,临翔区还向开发企业推行“交地即交证”服务新模式,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原土地及地上房屋权利证书已注销、权属无纠纷、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并已办理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缴纳完毕的情况下,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为项目推进建设赢得时间,同时也为后续“交房即交证”打好基础,目前临翔区已为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办理 “交地即交证”2家。
“我家小孩只有半年多就要上小学了,我买了房子后内心非常焦急,怕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孩子入不了学,现在好了,收房就拿到证书。”在外地做生意的业主张妮最近刚回到临沧拿到新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一直悬在她心上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一本本证书,架起了党群“连心桥”; 一个个梦想,变成了现实;一件件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将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郑华介绍,“交房即交证”是践行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惠民“法宝”,下步将把“交房即交证”政策推广到临翔区所有的新建商品房,进一步增强购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