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严防“灯下黑”
云县纪委以制度立规矩
为从严从细从实抓干部监督管理,云县纪委监察局着力健全完善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防“灯下黑”,践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
建立制度明规矩。今年,县纪委换届产生新领导班子以来,县纪委班子着力按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出举措。为使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云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制度》,对一系列内部事务和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操作程序,健全了管理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包含会议、值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及驾驶员、公文处理、接待、请销假、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报销、上下班管理,以及卫生、年度考核、职工及其家属伤病慰问、通迅、计算机等管理制度,实现了各项内部事务管理均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从严、从细、从实规范管理事务、监督干部打下坚实基础。
执行制度挺规矩。单位内执行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后,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如:关于会议、请销假、上下班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执行,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树立了财务、资产管理、差旅费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规定,为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其他的各项管理制度,从8小时内至8小时外,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并指出增强自我修养的方向,坚持了底线思维和高限要求相统一。加强监督严规矩。县纪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并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如:严格上下班制度的监督,对无特殊情况或不经报告批准,超过正常上、下班时间20分钟未到岗和提前离岗的,视为迟到和早退。不执行上下班制度的,无故迟到、早退的,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累计二次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累计达三次以上且屡教不改的,追究党政纪责任。
压实责任抓规矩。县纪委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层层压实领导者的监督管理责任,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工作抓在经常、抓在具体、抓在实处。通过执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要工作、重要人事安排、大额经费支出等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通过班子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主要领导或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等的方式,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县纪委监察局七十五项具体制度的执行,实行部委、室负责制。干部职工违反规定的,分管领导要首先进行提醒谈话,并有组织(监督)部门参与,记录在案。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和科室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适时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作风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爱激励敬规矩。纪检监察干部是相对特殊的一群人,在反腐斗争的前沿阵地,大部分人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对他们既要严管又要爱护。为体现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关爱,解除其后顾之忧,增强其光荣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发其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了内部激励制度,使一些单位中不规范的“潜规则”变成了敞亮的“明规则”。
建立和执行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来,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纪律和规矩进一步严格,作风形象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