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严格按照脱贫“四个不摘”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全县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先后出台《关于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县高质量脱贫的实施意见》《凤庆县关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凤庆县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协同农业、人社、民政、残联、教育等行业主责部门和乡村两级干部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提升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行业常态化对比、乡村动态化监测、合力精准化帮扶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县、乡、村三级联动,通过农户申报、走访排查、乡镇审核、县级确定等程序,对所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采取全覆盖动态监测管理,形成长效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杜绝规模化返贫。
健全巩固脱贫和相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扶贫车间建设、东西部劳务协作、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持续抓好低收入有劳动力家庭稳岗就业工作。
坚持脱贫攻坚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性,严格执行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政策,切实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十四五”期间,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投资13.83亿元,包括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